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 > > 
最新公告!淮安何某某,被行政处罚!
来源: 南船北马微淮安      时间:2023-02-21 13:05:32


(相关资料图)

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何桂华:

经 查 ,你( 身 份 号 码 为 :320811********2510)存在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清综执罚告〔2022〕00009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银行 账 号 :10280188000019734)缴纳罚款。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向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 81号

联系电话:0517-83333418

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4日

X 关闭

X 关闭

观点